回頭車受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船上大副根據理貨人員在理貨單上所簽注的日期、件數及艙位,并與裝貨單進行核對后,簽署大副收據。托運人憑大副簽署過的大副收據,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已裝船提單。
由于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我國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將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運費通知單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達9聯的單據。各聯作用如下:第一聯由訂艙人留底,用于繕制船務單證。第二、三聯為運費通知聯,其中一聯留存,另一聯隨帳單向托運人托收運費。第四聯裝貨單經海關加蓋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貨裝船。第五聯收貨單及第六聯由配艙人留底。第七、八聯為配艙回單。第九聯是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貨物裝船完畢后,港區憑以向托運人收取港雜費。
貨物運輸貨運
(1) 由運輸業者提供的普通貨物運輸,區別于通常為低價、發貨遲誤、收取裝轉運費或大宗貨物最低運價的快運貨物
(2) 運輸企業承運貨物的業務
提貨單(DELIVERY ORDER)
提貨單是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